安置房怎么过户
1、房产证原件、开发商法人委托书,拆迁个人房产原件和房产证注销证明。
2、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拆迁安置协议。
3、安置房过户申请书,住房权属登记申请书。
4、住房平面图,要是被拆迁人死亡,还要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5、要提交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,初审合格后,打印收件单,外勤复审、实地勘测调查后,签署调查意见;内勤收费;科长审批,主任审批;外勤打印意见、登记表、转件单;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。
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
第一步:房地产评估
到住房所在地的交易大厅,办理时要先决定是谁负责评估费用,申请人填写委托书,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房地产评估由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,由于要评估的多,一般要等一段时间。
第二步:交营业税
到住房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理,办理时要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、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房产评估包括。
第三步:办理房产证过户
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,需要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、住房平面图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房产评估报告。这些都需要买卖双方到产签字,按手印。签字完成之后,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。
第四步:领取房产证
缴纳登记费80元,工本费10元,印花税5元。